台籍詐騙犯自西班牙押解回中國大陸29人被判14年至4年6個月並科罰金

因涉及电信诈骗、由西班牙押解到大陆的29名台湾人,3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裁定诈骗罪成立,分别判处4年半至14年徒刑,并处以罚款。


法院表示,2016年6月至12月,各被告在西班牙组建诈骗犯罪集团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,冒充出入境管理局、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,虚构受害人涉嫌犯罪要接受审查,诱使他们按照要求转账或汇款,先后骗取14人共人民币617万元。


法院认为,被告参加电信诈骗犯罪集团,在境外利用网络技术手段,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,透过虚构被害人个人信息泄露、涉嫌违法犯罪、需配合清查资金等事实,诱使被害人按照被告的要求进行转账或汇款,诈骗被害人钱财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,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均应予惩处。


法院认为,由于被告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从宽处理。

作者 FYT娱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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